問題與解答

問題敘述 請問,注音符號的由來是?
解答 親愛的讀者您好:

注音符號,原名注音字母,簡稱注音,是標準漢語標音系統之一,以章太炎編創的「紐文」、「韻文」為藍本,1912年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1918年正式發布,1930年改為現名。經過百年演變,現有37個字母(聲母21個、介音3個及韻母13個)。

中華民國以此為國語(即標準漢語)的主要拼讀工具,也是小學國語教育必修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8年在中國大陸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後停止使用注音,《新華字典》等標準漢語工具書雖然也會使用注音符號進行標音,不過基本上仍以漢語拼音為主流。由於其他地區的棄用,使得現今中華民國治下的台澎金馬成為世界唯一仍以注音符號做為標準漢語主要標音系統的地方。

「注音」二字意謂注譯漢字的發音。清末時期的「切音字」到中華民國初年公布時,名稱變成「注音字母」的原因,據吳稚暉的解釋,是由於當時召開的「讀音統一會」,要避開造字的嫌疑,表示此一方案是專門為了「注譯讀音」而設計。當時參加會議的切音字家王照則表示:「…專為白話教育計,絕非為讀古書注音…。」「讀音」的意思,即讀舊書之音註也。

臺北市立圖書館諮詢服務課敬復
資料來源 資料庫來源:
網站名稱:維基百科/
網址: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3%A8%E9%9F%B3%E7%AC%A6%E8%99%9F
(檢索日期:107年4月13日)
提問日期 2018/4/13 下午 05:01:27
回覆者 回覆日期 2018/4/13 下午 05:05:33 
回覆館別 大安區/總館 回覆方式 電子信箱
問題形式 事實型 問題類別
  • 臺北市立圖書館參考室
  • 服務電話:02-2755-2823 #2301-2302
  • 傳真:02-2701-0121